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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

更新时间: 2024-11-26 06:36:42 〔南北朝〕江总

希代明王,应期圣主。

裁成品物,奄有区宇。

篇籍芬场,诗书照府。

笼樊七十,驱驭三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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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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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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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作品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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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创作背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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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作品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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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奠诗应令八章·其二作者简介

江总

江总

江总(519~594)著名南朝陈大臣、文学家。字总持,祖籍济阳考城(今河南兰考)。出身高门,幼聪敏,有文才。年十八,为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参军,迁尚书殿中郎。所作诗篇深受梁武帝赏识,官至太常卿。张缵、王筠、刘之遴,乃一时高才学士,皆对江总雅相推重,与之为忘年友。侯景之乱后,避难会稽,流寓岭南,至陈文帝天嘉四年(563)才被征召回建康,任中书侍郎。陈后主时,官至尚书令,故世称“江令”。任上“总当权宰,不持政务,但日与后主游宴后庭”,“由是国政日颓,纲纪不立”(《陈书·江总传》)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灭陈,江总入隋为上开府,后放回江南,去世于江都(今江苏扬州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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