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以明善恶,示训戒
更新时间: 2024-11-24 23:09:18 出自王守仁《传习录》
原文
“史以明善恶,示训戒”这句话出自《传习录》,是阳明先生对于历史(史)及其功能的阐述。又曰:“《五经》亦只是史。史以明善恶,示训戒。善可为训者,特存其迹以示法;恶可为戒者,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。”
《五经》亦只是史:阳明先生认为,《五经》(指《易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)的本质也可以视为史,即历史记录。这里的“史”不仅仅指狭义的历史书籍,而是泛指一切记载人类活动、经验和教训的文献。
史以明善恶:历史的作用之一在于明辨善恶。通过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记载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哪些行为是善的,哪些行为是恶的,从而为人们提供道德和行为上的指引。
示训戒:历史还承担着训诫和警示的作用。通过讲述历史上的善恶报应,可以警示人们避免重蹈覆辙,同时激励人们追求善良和正义。
善可为训者,特存其迹以示法:对于历史上那些可以作为榜样和教训的善行,我们应该特别保存其事迹,以便后人效仿和学习。
恶可为戒者,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:对于那些可以作为警戒的恶行,我们应该保存其警戒意义,但可以适当简化或省略其具体细节,以避免过于详细的描述引发不必要的模仿或误解,从而杜绝奸邪之事的发生。
阳明先生通过“史以明善恶,示训戒”这句话,强调了历史在明辨善恶、训诫警示方面的重要作用。他认为,《五经》等经典文献不仅是学术著作,更是记录历史、传承道德和经验的宝库。我们应该珍视和传承这些历史文献,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以指导我们的行为和道德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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