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雁二首·其一译文
归雁二首·其一赏析
归雁二首·其一作品信息
归雁二首·其一创作背景
据《新唐书》,大历三年(768年)正月,杜甫带着全家离开四川,四年正月到达潭州(今长沙市),春末赴衡州(今衡阳市)投奔衡州刺史韦之晋,得知已韦之晋改任后又折回潭州。五年(770年)四月,韦之晋已逝世而潭州一片混乱,杜甫被迫南下衡州。结合黄鹤《补注杜诗》,此诗当是杜甫于大历五年(770年)离开潭州前所作,借以抒发难以排遣的愁绪乡思。
归雁二首·其一作品简介
《归雁二首》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一组五言律诗,收录于《全唐诗》中。这组诗是杜甫于大历年间在湖北、湖南飘泊时所作。全诗归是主题,雁是道具,诗人借雁抒发了难以排遣的愁绪乡思。
开头说“又北归”,由此可知诗人入潭已经两年。雁本自来自去,诗人却说雁瞻客而上,背人而飞,好像有心而为。而雁同侣相呼,未曾独宿,这样看来,人的确不如雁。缚帛书于雁足以传音信不过是无稽之谈,而又室产俱尽,让人愁寂不堪,若能回归故里,定当像伯夷、叔齐那样采薇而食。